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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领馆:提醒中国公民和旅游从业机构留意俄相关法律,最高罚5万卢布

中国驻符拉迪沃斯托克总领事馆 16:13

9月11日,中国驻符拉迪沃斯托克总领馆发文提醒领区中国公民和旅游从业机构留意俄相关法律:

近日,俄罗斯滨海边疆区旅游部通报称,根据俄现行法律规定,只有按照《俄罗斯联邦旅游业务基本法》(1996年11月24日通过的第132号联邦法律)第4.4条法定程序通过资质认证的俄罗斯联邦公民有权在俄罗斯境内从事游览讲解(导游)活动。不具备游览讲解(导游)资质人员,如为游客提供旅游景点介绍、沿线陪同参观等服务,将被认定行政违法并处以最高5万卢布罚款。今年以来已查处多起中国公民违反上述法律的案件。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驻符拉迪沃斯托克总领馆提醒领区中国公民和旅游从业机构遵守上述法律规定,维护良好旅游秩序。同时,总领馆提醒计划来俄远东地区旅行的中国公民做足行前准备,选择正规合法、信誉良好的旅游从业机构,入乡随俗,安全文明出行。

建议您一并阅读我馆此前发布的领事提醒如下:

关于中国公民来俄远东地区旅游的领事提醒

关于暑期来俄远东地区旅行的领事提醒

祝您中秋、国庆双节快乐,旅途平安顺遂!

俄罗斯报警电话:102    

俄罗斯急救电话:103

俄罗斯救援电话:112

驻符拉迪沃斯托克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7-9020780873

(温馨提示:请确认开通国际漫游服务,拨打时请注意添加国家区号“+7”或“007”)

中国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电话:

+86-10-12308,+86-10-65612308

(中国驻符拉迪沃斯托克总领事馆)

责任编辑:周小涵

值班审读:张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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