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微信扫码 立即下载

微信扫码 立即下载

餐饮公司拖欠工资被仲裁,经查发现非法使用童工被罚15000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昨天14:25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鹿青松

6月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记者发布会,省法院刑一庭三级高级法官方琳琳发布了多个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典型案例。其中之一便是某餐饮公司非法使用童工行政处罚非诉执行审查案。

2023年5月古某(2007年8月出生)入职某餐饮公司。因该公司拖欠工资,古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该公司支付工资5255.66元。仲裁期间,仲裁委发现古某入职时未满16周岁,该公司涉嫌非法使用童工,将线索移交劳动监察部门。相关行政机关经调查,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未申请复议、未提起诉讼、未履行义务,行政机关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机关具有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的法定职权,认定古某入职时未满16周岁的事实清楚,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作出罚款决定,适用法律正确、量罚适当,强制执行申请符合法定条件,遂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该行政处罚决定。

据了解,本案中人民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对于行政机关针对违法使用童工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申请,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实现了对违法使用童工行为的“民事救济+行政处罚”双重制裁。劳动仲裁、行政执法与司法审查各环节无缝衔接,形成了协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强大合力,有力巩固了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格局。

责任编辑:鹿青松

值班主编:杨璐王健

值班审读:韩忠卫

评论 评论 微信扫码 立即评论

暂无评论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齐鲁晚报·果然视频

齐鲁晚报·果然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