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各类聚会增多期间少不了喝酒助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深入人心。
可是有的驾驶人却抱着侥幸心理,认为交警也要过年了谁来查你呀。
问:“酒驾还查不查?”答就一个字:“查!”若一定要加个期限那就是:“春节不打烊!”
春节期间,邹平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将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严查行动,全域布控、全程发力,以“零容忍”态度守护每一条团圆路,筑牢道路安全防线。自2月1日以来,交管部门已查获酒驾45起、醉驾9起,有效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重点时段午、晚餐聚餐高峰、夜间休闲时段、凌晨返程节点,全天候布控巡查。
重点路段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城乡主干道、高速出入口及景区道路,实现全域覆盖。
严查对象逢车必查、逢疑必检,酒精检测无遗漏。部分违法案例曝光。
案例一:2月7日22时30分左右,刘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黄山三路邹平宾馆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邹平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中队执勤人员查获。经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 155.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2026年02月04日21时23分许,房某驾驶机动车牌号为鲁MQ8***的小型轿车,沿邹平市高淄路副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韩店镇明达路路口北川府干锅鸭饭店门口时,因涉嫌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邹平市公安局交管大队韩店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12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房某已被抽血待检,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三:2026年02月08日15时05分,张某某驾驶一辆小型面包车车沿焦临由北向南行驶至礼参路段时,因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邹平市公安局交管大队青阳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测试,张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核实张某某曾于2022年1月份因酒驾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过,这次被查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做出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再次考取)、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春节的意义在于阖家团圆、平安喜乐春节期间邹平交警将坚守岗位严查酒驾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让平安相伴左右,让团圆更加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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