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5年第25期)
在本院执行(2022)鲁0523执2379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胡丽娜、广饶县环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望知悉下列被执行人财产或财产线索的公民向本院提供线索。同时本院敦促下列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否则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胡丽娜,女,1982年02月01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李鹊工业园区广饶县环兴化工开发有限公司,公民身份证号码:370523198202012723。
被执行人:广饶县环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李鹊工业园区广饶县环兴化工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0MA3R34FU5T。
执行依据:本院(2022)鲁0523民初321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货款217158元、违约金120000元。
执行案号:(2022)鲁0523执2379号。
悬赏执行期限:被执行人完全履行本院(2022)鲁0523民初321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46-6442307。
联系人:王法官。
广饶县人民法院
2025年8月14日
编辑:赵亭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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